一妇女组织“小姐”国外卖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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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12:40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近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组织卖淫的案件中,查明了一妇女在组织“小姐”卖淫时,向每名“小姐”每月收取300元的费用。 “小姐”成了“摇钱树”
现年59岁的石厚荣是重庆人,大学文化,家住昆明市。2000年1月,她承包经营了官渡区一家度假村,之后,她让3名员工负责安排“小姐”到桑拿部、客房部卖淫,又让一名员工在收银台负责收取嫖娼费用和发放避孕套,并详细记录卖淫情况,度假村的人都称她为“石阿姨”。 近两年时间,在该度假村卖淫的“小姐”一般情况下有30多人,最多时达50多人。“石阿姨”对“小姐”进行封闭管理,每个卖淫“小姐”都有各自的工号,“小姐”要外出必须经得“石阿姨”的允许,否则每次要被扣发50元工资。“小姐”给嫖客提供色情服务分别每次收费200元和300元;无论哪种色情交易,每次“石阿姨”都要从“小姐”身上提取100元的提成。她还规定,“小姐”不得直接向客人收取费用,事后客人把钱交到收银台,然后再由度假村给“小姐”发工资,由她每周给“小姐”发放一次工资。除了扣除提成外,“石阿姨”每月还要向对每位“小姐”收取300元费用、100元伙食费、200元住宿费。 “石阿姨”国外被抓 2001年12月期间,“扫黄”的风声很紧,卖淫“小姐”都很害怕,但“石阿姨”告诉大家:“不要怕,这里很安全。”强迫“小姐”继续卖淫。据“小姐”杨某交代,2001年12月3日,“石阿姨”带着两个保安来叫她去卖淫,她不从,竟遭到3人殴打,被强迫卖淫。事实上,“石阿姨”说不要害怕是假事,没几天她就逃到国外去了。同年12月6月,警方根据线索对度假村进行了突击查处,将她的所有手下抓获,并当场查获31名“小姐”、10名嫖客。抓捕“石阿姨”还是费了一些周折,直到去年6月23日,警方才在缅甸将其抓捕归案。 去年12月中旬,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将石厚荣公诉到官渡区法院,指控她犯组织卖淫罪,随后官渡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石厚荣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法院认为,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用、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石厚荣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组织卖淫罪。 丁 强 张娅敏(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