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闯禁区致死 防卫过当受刑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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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13:22 新华网 | |||||||||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7月28日电 正当防卫是受法律保护的,但被告人南加却因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被判刑。 被告人南加系青海省湖东种养场牧民,受雇于该场“海神天”旅游景点,看护风景区基础设施及景点。2003年6月19日上午,被告人南加照常前往风景区看管景点,途中见一吉普车停在路边,有4个人擅自跨越其看护的“小泊湖”风景区围栏,进入景区走动,遂上前
日前,共和县法院以故意伤害为由对被告人南加定罪处刑。鉴于被告人行为属防卫过当,且案发后能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故依法从轻处罚,判处4年有期徒刑。 作者 海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