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乡干部轮奸案续:6名嫌犯全部提起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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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23:53 兰州晨报 | |||||||||
本报讯(记者阎世德 王聪)7月28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在震惊全国的武威谢河乡干部轮奸案中,6名嫌犯在重新审理宣判后,均对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 2001年11月20日,武威市凉州区公安局接到该区谢河乡农村少妇严琴(化名)的报案,称自己于当年10月31日遭到本乡计生站站长王炳琪、乡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樊义学、乡政府司机赵永胜、本村村长谢金寿和本村村民石生海5人的轮番强奸,谢金寿的妻子赵桂花多次看
2004年7月9日,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检察机关补充证据,以强奸罪判处王炳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石生海、赵永胜无期徒刑,判处谢金寿有期徒刑14年,判处樊义学有期徒刑10年,判处赵桂花有期徒刑3年。目前,6名嫌犯对判决结果均表示不服已经提起上诉。 相关链接 2001年11月20日,严琴报案称自己于20天前即2001年10月31日被王炳琪、樊义学、赵永胜、谢金寿、石生海5人轮奸。11月29日,凉州区公安局派侦查技术人员前往谢金寿家,提取了床单等作案现场物证。 2001年11月21日,石生海在第一次审讯中称赵永胜、王炳琪强奸了严琴;王炳琪交代称4人强奸了严琴;赵永胜先承认自己等4人强奸,但11月23日将全部强奸事实推翻;樊义学称没人奸污过严琴。严琴为公安部门提供了两枚纽扣和一枝钢笔作为证据,公安部门据此认为集体强奸案成立。 2002年4月23日,“干部集体轮奸妇女案”在武威市第一次开庭审理。被告在庭上集体翻供,辩护律师指出,公安机关在预审阶段存在刑讯逼供、诱供情节。 2002年8月12日,本案再次开庭审理。民警在法庭上全部否认在预审阶段对被告采取过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况,被法庭采信。2002年11月14日判决。 经上诉,2003年7月7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谢河乡干部集体轮奸农妇案”作出终审裁定,裁定撤消了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发回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04年7月9日,经过检察机关补充证据,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再次作出判决,6名被告人均对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 本报记者 阎世德 王聪 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