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主管“顺便”侵吞公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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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1:51 新闻晨报 | |||||||||
晨报通讯员李鸿光记者葛志浩报道王某是一家公司的业务主管。平日里,谁都能看到他勤奋工作的样子。可谁能想到,外表老实的他在暗地里,竟利用自己掌管公司经营业务和资金的便利,偷偷地将公司的钱“搬”向自己的口袋。日前,他因侵吞公司10多万资金,而被静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从沈阳来沪打工的王某30岁不到,却有着聪明的头脑。尽管他文化程度不高,可对电
可是,一进单位的他就不老实。平时一有机会,他便会以欺骗的手法将公司资金电汇至与自己公司无任何业务关系的沈阳某服饰公司的账户。短短4个月里,共有11.5万元被“蚂蚁搬家”式地挪走。而他最终通过现金支票和储蓄卡提现等手法取得这笔钱后逃逸。 嗣后案发,公安机关查扣了部分钱款,而王某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