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被开包翻兜检查(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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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2:03 新京报 | |||||||||||
店方表示检查是在员工自愿情况下进行;律师称此举侵犯了员工隐私权 本报记者王申摄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员工下班后,要将随身携带的包打开接受保安的检查,无包的员工要将自己衣兜和裤兜翻出接受检查。昨日,汉拿山韩式烤肉店总店经理表示这只是教育员工的一种方式。 现状 员工下班前须接受保安检查 汉拿山韩式烤肉北京一家拥有7家连锁店的企业。 据顾客反映,该企业员工下班离店时,必须要将随身携带的物品交由保安检查。 前日晚11时40分至昨日零时30分,记者目睹了汉拿山紫竹桥分店保安检查员工的过程。 当晚11时40分,饭店大门敞开,两名身穿制服的保安坐在烤肉店门口的沙发上,这时员工陆续离开。一名20多岁的男员工走到门口,一名保安示意他停住。随后,保安伸出双手摸索着这名员工的裤兜。在没有检查到私带物品之后,保安示意他可以离开。 几分钟后,一名女员工向店外走,在门口,她停下了脚步,保安接过她手中的袋子打开看了看,随后还给了她。 零时10分,一名女员工到门口时被拦住,她将自己的上衣兜和裤兜翻出,示意没有私带物品后才获准离开。 员工 店规要求员工不能私带店中物品 “下班后都要接受检查,这是我们的店规!”前日晚11时,汉拿山紫竹桥分店的一名女员工说。她说,从汉拿山成立之时这项规定就已经实行,规定要求员工不能私带店中物品,即使是一张餐巾纸。离店员工要接受保安检查,如发现违规私带物品将会受到处罚。 店方 这只是一种教育员工的方式 昨日下午,在位于海淀区花园路的汉拿山总店,记者看到该店保安部岗位责任制度第7条规定保安员的职责之一是“检查员工物品”。 该店总经理郭洁表示,饭店是有这样的规定,但是没有形成书面规定,只是口头的约束。她说,饭店规定员工下班后要主动将随身携带的包打开接受保安的检查,“这是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的,而且我们不搜身,也不检查员工的衣兜和裤兜,搜身是违法的。” 郭洁说,如果发现员工私带将对其进行教育,如果情节严重将会开除。郭洁表示,这只是一种教育员工的方式,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的素质。 昨日晚,紫竹桥店李安山部长表示,前日事件是店中的例行检查,按规定保安是不能触摸员工身体的,对于记者看到的情况,他表示将会做调查,如情况属实将会对相关人员进行说服教育。 律师观点 员工隐私权受侵犯 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张晓森律师:企业员工有自己的隐私权,保安不是执法人员,无权搜查员工身体,也无权检查私人提包。如果有物品丢失,饭店应报案请警方协助搜查。即使是饭店的规章制度也不能违背法律,制度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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