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鼓励在古建搞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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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3:34 北京晨报 | |||||||||
北京市文物局局长梅宁华昨日表示,北京市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可能对文物存在破坏性的活动和影视剧拍摄活动能不搞就不搞,因为如果搞,对文物来说存在风险。 文物具有不可再生性,因此主管部门的限制完全可以理解。梅宁华说,北京市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如大觉寺、国子监、万寿寺等地,不鼓励举办大型活动,也不鼓励拍摄电
首席记者 杨玉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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