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实业银行被罚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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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3:35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颜斐)近日,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因不协助法院强制执行,拒绝划拨被执行人存款,被朝阳区法院罚款1万元。 倪某拖欠某银行购车贷款53332.25元,其贷款担保人北京新世纪保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后,将他诉至法院,要求追偿。2003年12月26日,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倪某于2004年2月15日前履行给付欠款义务。后因倪某未按期履行调解协
经查,倪某在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开设有个人存款账户。法院依法向该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划拨倪某在该行的存款57922元。但该行以倪某在该行也有债务,已将倪某的存款内部冻结为由予以拒绝。2004年7月9日,经法院多名执行员近3个小时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做思想工作,该银行最终放弃了“只冻结不划拨”的要求,将有关款项划拨至法院账户。 鉴于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作为有义务协助执行的单位,在接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划拨存款,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其作出1万元罚款的处理。现该行已将罚款交至朝阳区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