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打电话一月话费近六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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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4:30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今天9时30分,左某盗打他人电话、使被盗者一月缴纳近6000元话费一案在昌平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昌平法院利用简易程序审理了此案。被告人左某和其代理律师出庭应诉,受害人并未
被告人左某当庭陈述,他与受害人宿某和李某是邻居,就是因为相识,所以才萌发了利用他们两人的电话盗打声讯台的想法。 截至记者发稿时,法庭陈述仍在进行中。 案情回放 被告人左某于2004年2月至3月间,私自将宿某和李某家及商店的电话线盗接到自己在昌平区松园村的暂住处后,多次利用盗接的电话线拨打声讯台,盗打的电话费用共计5800余元。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在公诉中认为:被告人左金龙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的通信线路使用,窃用话费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故向昌平法院提起公诉,要求依法惩处。 作者:刘建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