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为拆迁办假离婚 丈夫假戏真做得财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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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7:26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为了拆迁多要房夫妻俩办理了假离婚,几年后,一直生活在一起的“离婚夫妻”又以原结婚证丢失为由,到民政部门骗取了婚姻关系证明。离婚时妻子认为反正是假离婚,没必要分割财产,所以同意全部财产归丈夫所有。而真离婚之后,妻子用丈夫名下的4.3万元存款购买个人保险和过日子,丈夫却起诉要求妻子返还他名下的6万元存款。记者昨天获悉,这起离奇的为拆迁假离婚案在西城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由于假离婚时妻子表示没有共同存款需要分割,法院认定登记在丈夫王强名下的6万元存款应认定归王强所有。判决妻子林兰
不久前,西城法院受理了王强起诉前妻林兰返还财物案。王强说他和林兰1999年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共同财产归王强所有,而离婚后林兰把他名下的6万元存款取走。王强请求法院判令林兰返还6万元存款。 而林兰却在法庭上说,1999年她和王强为了拆迁多要房商量办理了假离婚,经法院调解离婚后她和王强一直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王强名下的6万元存款中3万元是她母亲给的,后这6万元存款王强取走了1.7万元,林兰取走4.3万元用于购买个人保险和给孩子交学费等家庭开支,她不同意王强的诉讼请求。庭审中,林兰还向法庭出示了一张婚姻证明,证明她和王强并没有离婚,所以王强没有理由向她索要6万元存款。 法院审理查明,王强和林兰离婚时,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儿子由王强抚养,林兰每月给300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都归王强所有。为了达到个人目的,2003年10月,两人谎称结婚证丢失,又到民政部门补办了假婚姻证明。法院认为,经法院调解王强和林兰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2003年两人在民政部门骗取的结婚证明无效。离婚时双方表示没有夫妻共同存款需要分割,所以离婚后登记在王强名下的6万元存款应认定为王强的个人财产,林兰应返还取走的4.3万元。妻子林兰本想用假离婚达到拆迁多要房的目的,没想到丈夫假戏真做,合法地占有了家里的存款。这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