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执行款管理工作现场会提出加强基层法院执行款管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7:3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吴涛实习生魏娜通讯员王华兵)为期2天的全国法院执行款管理工作现场会昨天在深圳结束。最高法院执行办有关负责人在会上提出,各级法院要加大清理执行款的力度,重点加强基层法院的执行款的清理,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据悉,最高法院今年提出清理执行款要求,并推出广东省高级法院和深圳中级法院、深圳市龙岗区法院执行款管理经验,为全国法院从制度上规范执行款管理提供了新经验、新
广东省高级法院在今年5月制定了《广东各级法院关于执行款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实行专人专户、专款专付,人款分离,转账收款,转账支付,执行局和财务部门互相制约,严格审批付款制度,同时引入当事人监督机制。执行人员在调离交接时还将接受进行审计。目前,全省156个法院中绝大部分已完成了执行款的清理,绝大多数款项做了款案对应,执行款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深圳市中级法院建立健全科学的执行款管理制度,研制开发出功能强大的执行款计算机软件管理系统,用高科技手段对执行款进行科学管理,克服了传统管理的盲点、弱点,防止了执行款的滞留,堵塞执行款流失的漏洞,使执行款的收取、支付更为顺畅。这一举措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从执行款管理的源头上防止挪用、贪污等现象的发生,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 作者:记者吴涛实习生魏娜通讯员王华兵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