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人员看守所里可请律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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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7:51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今天上午,海淀区司法局和海淀区公安分局签订了“共建文明看守所”协议,由司法局在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服务处”,全面负责在押人员聘请律师、法律援助以及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法律咨询等工作。 在押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案情,自由选择所要聘请的律师为自己辩护;另一方面在看守所内设立“法律服务处”,根据在押人员填写的聘请律师申请书,司法局负责通知被聘律师
作者:赵暖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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