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条例二审全票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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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8:1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经过认真审议,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昨天以全票通过了《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该条例将在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草案)》今年5月第一次提交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人大代表提出了很多意见。此次修改稿对原草案进行了多达30多处的修改,在条例中增加了鼓励劳动自救、低保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等内容,对有欠公平的条文进行删除
经过审议,人大常委会认为,经多方论证修改形成的低保条例,尽管仍然存在一些值得推敲之处,但已基本成熟,予以审议通过。 记者了解到,市政府正在根据条例制定实施细则,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计算、拥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城市居民家庭的保障标准等问题,都将在实施细则中予以细化。实施细则将采取政府规章形式制定,与法规同时生效。(赵凌 赵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