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送一”该送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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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8:18 解放日报 | |||||||||
昨天,笔者在浦东陆家嘴地区一家大型超市看到,某品牌薯片的货架柜上,每层都贴着一张醒目的白色宣传单“买一送一”,走近一看,大字下面还附着一排小字:“赠品与商品已捆扎。”与薯片捆扎在一起的是矿泉水,其价值不到薯片的三分之一。 一名女士拿起薯片看了看后,不禁摇头:“买一件商品,附赠一件一模一样的,这才叫‘买一送一’,商店这样宣传,明显是误导嘛。”超市工作人员却解释,买一件商品,再
华联商厦底楼,笔者在出售短袖服装的摊位前驻足,上面赫然竖着两块牌子“50%off”(五折)、“买一送一”。笔者拿起一件问价格,“80元一件。”“也就是说,支付80元就能得到两件衣服?”“当然不是,两件160元,这已经是对折后的价格了,相当于‘买一送一’。”这岂不是误导?营业员辩解:“这是为了方便顾客选择,并不是必须同时买下两件。”笔者听后一头雾水。 那么“买一送一”到底该送什么?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赵皎黎表示,按照“消法”,“买一送一”是指顾客买了一件商品后,商家再送一件价格、品名、质量完全相同的商品。但目前多数商家将“买一送一”作为促销手段,往往在“买一送一”的大字招牌下再附上一行小字,或索性“打闷包”,甚至出现过买彩电送口香糖,也被冠以“买一送一”的事例。它违反了经营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 据悉,在此之前,市消保委曾接到过类似投诉,他们的处理办法是让故意欺瞒的商家真正做到“买一送一”。 对此,市消保委建议,除了商家不能随便使用“买一送一”广告语,消费者自身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问清情况再消费,一旦遇到故意欺瞒的情况,应该保留发票和相关凭证,及时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投诉。本报实习生俞俊妮本报记者栾吟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