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五年拐卖儿童一百二十名 犯罪团伙被判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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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10:13 青岛新闻网 | |||||||||
新华网郑州7月29日电7月26日,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拐卖儿童多达120名的犯罪团伙案作出宣判,首犯李国聚和主犯于秀淑、张新法分别被判重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国聚、于秀淑、张新法、武翠如、刘妹姣、赵俊霞等15名被告人,在1998年至2003年的近5年内,相互勾结,开车接送、介绍贩卖儿童120名,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其中,李国聚参与拐卖儿童56起76人;于秀淑参与拐卖儿童15起26人;张新法参与
7月26日,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宣判:首犯李国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主犯于秀淑、张新法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万元。其他结伙作案的12名犯罪团伙成员均因犯拐卖儿童罪,分别被判1年至15年的有期徒刑。(李丽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