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监局指点:23种药可治哮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10:41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苏食药 记者 崔洪曙)邮售假药“复方川羚定喘胶囊”在全国已造成多人死亡,省内也流传较广。昨天,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治哮喘要用正规药。 不法分子销售假药的对象,主要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人群。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不法分子邮售的所谓治疗哮喘、风湿、关节炎、气管炎、牛皮癣等等的假药,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劝告市民,治疗哮喘等病要用质量可控、疗效确切的药品。目前仅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镇咳、平喘、祛痰类化学药品就有23种(指药品活性成分):镇咳药有喷托维林、右美沙芬、苯丙哌林、可待因、复方甘草(合)剂;平喘药有沙丁胺醇、特布他林、丙卡特罗、福莫特罗、氯丙那林、安茶碱、茶碱、二羟丙茶碱、异丙托溴铵、异丙托溴铵沙丁胺醇、布地奈德、倍氯米松、氟替卡松;祛痰药有溴己新、羧甲司坦、乙酰半胱氨酸、氨溴索、桃金娘油。 (编辑 晨光) 相关专题:致命哮喘假药流入市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