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向社会的公开廉政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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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10:55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政府,市政府领导班子向社会公开作出四项廉政承诺,并接受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决不以审批权谋取私利。
二、干净干事。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决不滥用职权。坚决拒收钱物,保证权力干净运行。 三、艰苦奋斗。牢记“两个务必”,励精图治,决不违反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一切对人民负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四、慎独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决不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严格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以任何形式为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二○○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