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声同志代表中共汕头市委常委会向社会的公开廉政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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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10:55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为切实加强对市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在为人民谋利益上,市委常委会向社会公开作出五项廉政承诺: 第一,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肃政治纪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决不以权谋私、滥用权力;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以勤政造福于民。
第二,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凡是向市委常委跑官要官的,一律不予推荐、不予提拔,还要批评教育,并报组织部门记录在案。 第三,坚决拒收钱物。凡是给市委常委送钱、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并进行严肃批评,或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参加涉外活动时难以拒收的礼品,一律交办公室处理。 第四,严格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影响谋取私利;凡是打着市委领导旗号办私事、谋私利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一概拒绝,并向领导同志和办公室报告。 第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带头执行各项廉政制度;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 以上承诺,市委常委会请全市各级党组织、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监督。二○○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