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药必须公开招标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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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11:10 生活报 | |||||||||
本报28日讯从下半年开始,哈市将组织实施第四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全市县以上公立医院和国有企业医院对全部临床用药(除毒、麻和少数药品外)都要通过集中招标或议标采购。这是记者今天从哈市深入推进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招标采购工作将建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和规范运作的药品购销机制,确保大部分好处让给患者,严肃查处规避招标、不按规定向患者让利以及以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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