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铁路各参建单位签订“交通安全军令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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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11:19 法制日报 | |||||||||
青藏铁路建设者签订交通安全军令状 本报讯(记者韩萍通讯员俞国强)日前,在青藏铁路总指挥部,参加青藏铁路格唐段(格尔木至唐古拉山口)建设的25个参建单位的代表,郑重地在交通安全责任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为保障青藏铁路建设运输安全立下了军令状。
为加强青藏铁路各参建单位在建设期间行车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由青藏铁路公安局格尔木分处和西藏自治区交警总队驻格尔木支队作为监督单位,与参加青藏铁路格唐段建设的25个责任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交通安全责任书对年内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按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和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外,同时依照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对发生事故责任单位的主管领导,将建议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