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杀夫后碎尸煮食 声称吃了他就能永远在一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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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12:58 东方网 | ||||||||||
据被告人张淑珍介绍,她和丈夫周东力经常因为打麻将等事而争吵,并协议准备离婚,但后来周东力反悔了。2004年4月3日上午,丈夫周东力想要上吊,她将其救下后,二人又发生争吵,周某用一根擀面杖打她,在厮打中,她拿起家中的长木棍打在周某的头上,将他打倒,过了一会儿,周某便没气了。事发后有人叫门,但她没敢开门。她说:“当时我想,这么大的尸体也抬不出去,我非常害怕,于是就有了将尸体肢解,然后把肉片煮熟,骨头扔掉,再吃几块肉的想法。我想让我的丈夫在我的肚子里,永远和我在一起,我不是故意杀人的。”
法院:判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查明了此案。依照14名证人的证言、法医鉴定书及刑事科学技术检验报告,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淑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虽然本案是由婚姻矛盾引发的,但被告人张淑珍杀人碎尸、煮尸之行为社会影响恶劣,主观恶性极深,不应对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淑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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