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车不过户责任找上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02:30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黄继抗通讯员万剑峰报道货车司机李某在行车途中撞上一辆轿车,致使轿车内两人死亡。此事还把货车原来的单位也牵扯进来,因为货车由原来单位出售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去年11月,安徽人王某从某工贸公司购进一辆中型自卸货车,并雇佣李某驾驶该车。虽然车辆已转手,但双方并未意识到应按规定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今年3月19日中午,李某驾
此后,死者家属向奉贤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认为,李某是为单位开车过程中致人身亡,因此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李某及建材供应站附带民事责任赔偿两死者家属49.8万余元,由车主工贸公司对赔偿款先行垫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