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干部借子女升学敛财 接受公款送礼以受贿论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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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07:3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日前,蕲春县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宴席,更不能敛财敛物,违者将受纪律处分。 针对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子女升学过程中大办酒席,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蕲春县纪委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出通知,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宴请工作管辖范围内的单位、业务往来单位和个人,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凡接受公款送礼的,以
该县还要求县直各单位党员干部自觉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副科级以上干部有子女升学的必须自觉向县纪委申报。(田辉明 伊育群 吴华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