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育险单位买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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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08:00 潇湘晨报 | |||||||||||
昨日,长沙市政府向社会公布了《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并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至此,长沙成为我省首个“五险俱全”的城市。 个人无需缴纳保险费 《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且生育和避孕节育措施符合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职工在职和领取失业救济期间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长沙市此次明确生育保险费率为0.7%,即缴费基数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一样的。 按规定,用人单位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以货币形式按月全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不需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 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或终止妊娠,在下列产假时间内,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二、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按照新的《办法》,女职工每日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平缴费基数除以30天之商;津贴标准低于本人日平均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据悉,女职工的生育津贴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按月发放。 四类情形可从保险基金中支付 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终止妊娠、节育等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也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据介绍,这些费用包括:一、分娩所必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以及妊娠围产期诊断、检查的费用等;二、流产术(含药物流产)、引产术的医疗费用;三、因实行计划生育,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绝育术、输精(卵)管复通术的医疗费用;四,因一、二项引起的并发症,在产假期间第一次治疗的医疗费用和因第三项手术第一次治疗并发症有医疗费用以及因妊娠引起的并发症第一次治疗的费用。 失业期间可领一次性补助金 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的,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规定的分娩医疗费用。 另据了解,用人单位男职工无固定收入的配偶生育第一胎,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规定的分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的50%。 对于不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社保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本报记者 李柯夫 实习生 周 勉 邓俊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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