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唆使骗婚骗财,少女假进洞房真进班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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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11:02 南京日报 | |||||||||
【金陵晚报报道】眼泪汪汪的小玲(化名)面对法官抽噎着说:“我只想回云南老家,我不知道这是诈骗啊。”可无论小玲怎么说,她利用骗婚手段诈骗他人钱财的行为已经无法更改。 2004年3月初,在本市江宁区打工期间,不满18岁的云南籍少女小玲认识了比她大20岁的“大姐”唐方红。经过半个月的相处,唐方红见时机成熟,开始表露自己的真实意图。原
3月28日下午,小玲在唐方红的带领下来到东善桥镇,在一户人家里,小玲见到了自己的未婚夫张某。张某爽快地拿出7000元作为小玲父母的“赡养费”。当晚,小玲即留宿在张家。 一天之后,小玲在准备逃离张家时被张某发现,张某遂拨打了110。唐方红之后也被抓获,两人对借结婚之名骗取钱财的事实供认不讳。 2004年6月,江宁区法院开庭审理本起骗婚诈骗案。江宁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未成年少女小玲免费辩护。法院最终对小玲做出从轻判决。通讯员 王刚 实习记者 洪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