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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街道城管野蛮执法 外地小贩被打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11:07 温州新闻网

  图为“7·20”事件的打斗现场。事隔已10天,但这里的住户们仍不时谈起当时的情景。罗昌平摄

  7月20日下午,在广州市天河区员村摆地摊的李月明死了。那天,李月明和妻子葛润兰在员村新街12号居民楼商铺门前,摆了一个地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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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17时许,四名身穿制服的男子突然驾车出现,葛润兰转身跑向附近一栋居民楼,4名男子紧追不舍。李月明也一路追过去。

  多名目击者反映,双方在楼道发生口角,之后便大打出手。17时40分左右,在居民楼商铺旁,李月明伏地身亡。

  关于他的死因,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尚未公布结论,而事发现场的目击者均称:“李月明是被城管人员活活打死的。”

  在当天的事发现场,李月明的家属扣压了其中一名穿制服男子的证件。证件显示,此人为员村街道办事处城管科成员。而该男子与另三名穿同样制服的男子是从一辆车身有“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字样的卡车上下来的。

  小贩之死

  员村新街12号居民楼底层商铺,是一家“广州金叶”连锁专卖店。

  “20号那天的事就在我们店门口发生的。”7月28日,广州金叶一名职员说。

  这名职员说,下午17时许,一辆牌照为粤A7A699的五十铃突然停在店门口,车身有“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字样,随后有4名穿制服的男子陆续下车。与此同时,地摊的女主人收了下东西,就往居民楼的楼梯口跑。

  据葛润兰之妹葛云飞(化名)回忆,当天下午,她姐在金叶专卖店门口摆起一个出售女性饰品的临时地摊,即在地上铺一张布,摆些小商品,如有城管来查,可将布一卷赶紧逃避。时至今日,员村各街道仍随处可见摆此类地摊的小贩,广东人称为“走鬼”。

  “姐夫在员村搞大卡车的清洁工作,当天没事才帮我姐姐一起看摊的。”葛云飞介绍,当时在场的还有姐姐姐夫12岁的儿子。

  员村新街12号居民楼共四层,其东侧是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巡警一大队四中队办公楼。

  12号居民楼附近一位经营餐馆的个体老板看到,四名穿制服的男子对女摊主紧追不舍,后面又有一名男子尾随。事后,他确认尾随的男子是李月明。

  当时正在居民楼301房做钟点工的欧阳南风回忆,她听到有人在3楼与4楼之间发生口角,就打开了301房门,看见一男一女正与一名穿制服的男子打斗。穿制服男子顺手操起过道旁的铁皮往后一挥,不巧割到男子的颈部,“马上有血喷出来”,欧阳南风说,那名穿制服男子于是回头往楼下跑。

  住在4楼的一位男子也透过家中的小窗目睹了欧阳南风口述的情景。据他介绍,受伤男子喊了声“跑什么跑”,便动手去抽过道杂物堆里一根木棍,然后突然倒在了地上,血不断在流。

  欧阳南风回忆,约两分钟后,受伤男子突然起身,抽出木棍跑下楼去。

  17时30分,当地小区的保安员谭佩仪看到广州金叶连锁专卖店门前挤着许多人,就和一名巡警赶到现场。

  “一个男子扑在地上已经动不得了。颈上有很多血,很惨,我都流泪了。”谭佩仪说。

  有人随即拨打了110和120.根据广州市第6人民医院的“院前抢救记录”,该院接电和出车的时间均为17时42分。

  “人未进医院就已经死了。”该院医务科的曹科长说。

  此后不久,警察将四名穿制服的男子带走。

  众说纷纭的打斗过程

  记者采访时,当事人与目击者对当天在员村新街12号居民楼所发生的事情,表述略有差异。

  记者未能采访到葛润兰。根据其妹妹葛云飞的介绍,事发当日,她姐被追到四楼时已无路可逃,被其中一人堵住了出路。而另三人则在三楼楼道与李月明动手了,“从三楼打到一楼”。

  保安员谭佩仪也证实,死者与穿制服的人员是“从三楼打到一楼”。

  但目击者欧阳南风的描述有所不同。据她介绍,当时是一男一女与一名穿制服的男子在三楼过道打斗,而不是如前所述的三名穿制服男子围着一名男子打斗。她后来才知道,“一男一女”中的男子正是死者李月明。

  尽管上述细节存在不同说法,但谭佩仪认为,李月明死于城管手下是毫无疑问的。

  21日晚上18时许,广州当地某媒体一位记者到事发现场采访,据他回忆,当时受访的葛润兰介绍的情况,与其妹妹葛云飞上述表述一致。

  据知情人介绍,当晚21时许,警察对广州金叶的员工做了笔录。21时30分左右,牌照为粤A7A699的五十铃车被警察开走。

  7月28日,记者在员村派出所看到了这辆车,其副驾驶处的门窗玻璃已破碎,玻璃碎片散落在驾驶员座位上。对此,又存在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认为,李月明追下楼后,用木棒打碎了城管车的玻璃,因体力不支倒地身亡;另一种说法则称,是李月明的家属打碎的车窗玻璃。

  对此,警方均未予说明。

  7月27日下午,12号居民楼303室的女主人介绍,当晚21时40分,有三人前来清理楼道、墙壁上的血迹。根据其所穿制服,一人应为警察,另两名为治安员。

  回避采访的死者家属

  死去的李月明今年42岁,湖北孝感人。

  据葛云飞介绍,李月明有多年在广州打工的经历。

  2003年年初,他举家迁入广州,“没想到所有的希望换成了这样的结果。”她说。

  李月明死后的第二天,也就是7月21日,妻子葛润兰被天河区政府安排住在员村工人文化宫内的金雁宾馆。

  该宾馆是天河区政府对外营业的招待所,因有专职人员24小时陪护,记者多次希望与葛润兰面谈,均遭阻拦。

  葛云飞解释,即使见了面,姐姐也未必能谈得上什么东西,“因伤心过度,她现在几乎无法站立。”

  自7月21日开始,死者家属回绝了当地媒体的采访。

  葛云飞解释原因说,主要是家属们对记者不信任。

  葛云飞说,时至今日,当地媒体虽有多名记者采访此事,但从未有人报道。

  广州某媒体同行则透露,未报道的原因是相关部门的禁令。天河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吴培楼也告诉记者:“调查结果未出来之前,任何媒体介入都不妥当。”

  上述媒体同行透露的另一个细节是,有关方面希望“内部处理”此事,这也是死者家属不愿出面接受采访的原因。

  “死者家属目前考虑她们的利益得失,毕竟不与媒体见面能拿到的赔偿,跟向媒体报料获得的赔偿肯定不一样。”这位同行分析说。

  尚未公布的司法鉴定结果

  李月明死亡案的认定结论,成为目前各方关注的焦点。

  葛云飞认为,其姐夫是被“城管队员”打死的。记者采访的几位目击者,也一致认为“李月明是被‘城管队员’打死的”,显而易见的理由是,事发现场虽是双方对打,但死亡的是李月明,而穿城管制服的人员并没有伤亡。

  “在调查结果尚未公布之前,我们不能下这样的结论。”天河区委宣传部新闻科副科长吴剑萍说。

  据知情人士透露,警方内部做出的一份通报称:“城管与李月明发生纠纷与斗殴,因李月明体力不支倒地身亡。”

  记者就此求证天河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吴培楼。他表示不知情,“因为公安机关没有向我通报案情的义务”。

  记者多次致电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对方称所有对外采访均归口区委宣传部。

  据广州市第6人民医院出具的“院前抢救记录”,随行出车的陈竹生医生对李月明症状的描述是:“右面颈侧外动脉破裂,神态丧失,瞳孔散大固定。”但陈医生婉拒了记者提出的采访要求。

  目击者谭佩仪介绍,当时他看到死者的脸部发黑,颈部有大量血迹。

  在记者获得的一份由医院和警方联合签署的记录单上,医院对李月明“致死的主要原因诊断”是:“失血性休克。”该记录单还记载:“尸体保存15天,期间凭公安出具证明处理,逾期交殡。”

  葛云飞透露,目前李月明的遗体正放置在银河殡仪馆。

  7月27日,李月明的弟弟从老家赶到广州,与葛云飞等人去看了李月明的遗体。

  “哥的脖子右侧有个窟窿,我摸他的后脑,发现是扁平的。”他说。

  公安机关透露的消息显示,7月29日,被拘留的四名当事人,已被逮捕。

  知情者认为,这一信息实际已暗示事件的态势。相关部门对事件定性只是时间问题。

  公安机关先前答复,7月29日给死者家属提供司法鉴定结果,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止,死者家属尚未收到该鉴定结果。

  街道城管与正式城管

  在7月20日的事发现场,李月明的家属扣压了一名穿制服男子的证件。根据葛云飞提供的复印件,该证件主人叫毛祖礼,为员村街道办事处城管科成员。

  对于其他三名当事人的身份,员村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均拒绝透露。

  据广州城管系统一位人士介绍,此次与李月明发生打斗的人员,还不能纳入城管系统。理由是,广州各街道办事处一般设有城管科,但该科室成员既不是市支队派出机构,也无区县城管大队的编制,“只是街道办事处的内聘人员。”

  越秀区城管大队一位队员透露,目前各城区街道办事处内设城管科,定编为5-6人。有些根据需要会聘请一些义务城管人员,主要协助街道城管员在一些重要地段进行监督管理。

  据一位熟知广州城管工作的媒体同行介绍,广州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在各区设有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各大队下设城管综合执法中队,该部门的城管队员具有综合管理执法权。而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属于各街道办管理,其不具有执法权力,只能协助正规的执法队员进行城市管理,而一旦涉及到执法问题,街道城管应该将案件移交城管大队或者城管中队处理。

  媒体同行介绍,广州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曾提出其与街道城管的矛盾。

  据其介绍,各街道办事处的财政收入基本由包干经费(区财政承担)、税收分成和其他收入三方面构成。而财政支出包括不断增长的工资、福利、业务经费等基本支出,公益事业支出以及招商引资和税收引进奖励等其他支出。

  “这使得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街道办事处肩负着与企业一样的创收任务。”这位知情人士分析,而没有获得城市综合管理执法支队委托执法的街道城管却已将权力放大,参与执法。

  据透露,广州市已明确在近两年取消街道城管,增加城管执法队员力量,解决这一矛盾。

  小贩们的愤怒

  “谁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现在我们承受着巨大压力,希望别影响队员们的士气。”7月28日,员村街道办事处城管科一位人士说。

  他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要求,称此事应该找天河区城管大队。而该大队政工科的负责人称,市城管局对此事进行了内部通报,要求大家依法执法。他同时表示,外宣已归口区委宣传部。

  7月29日,天河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吴培楼告诉记者,目前广州市正在进行城市卫生大检查,“城管的同志都很忙,他们希望过了这段时间再出面解释。”一个事实是,“7·20”事件在全市城管范围进行了通报。

  7月27日,一辆城管面包车停在事发地不远处。车上下来9名城管队员。

  “以前都是两三个,现在因为出了这件事,都是结伴同行。”临街一位商户告诉记者。

  在李月明死后第2天,员村一些外来人员自发组织起来,准备向政府部门抗议,希望严惩凶手。事实上,他们并不清楚街道办城管科人员与正式城管人员的区别,而一个不容回避的矛盾是:他们对城管执法作风的意见由来已久。采访过程中,小贩们向记者反映了不少他们认为的城管“野蛮执法”行为,并称此前城管打人事件时有发生。

  不过,此次抗议活动最终并未发生。而员村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也否认有这样一起风波。(本报记者刘炳路对此文亦有贡献)(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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