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城管涉嫌打死商贩续:案件定性为普通刑事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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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01:58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 罗昌平)本报昨日核心报道以《编外城管与小贩之死》为题,报道了广州外来摆摊者李月明与天河区员村街道办城管人员发生冲突后意外死亡一事。 因事情发生在7月20日,人称“7·20”事件。昨天下午,广州城管系统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主办警方已初步将“7·20”事件定性为“普通刑事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不存在附带责任。在接受咨询时,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政工部负责人也未否定这一说法。
初步定性是“普通刑事案” 据广州城管系统上述知情者透露,警方做出此初步认定的理由是,7月20日与死者李月明发生纠纷的四名城管,既不属于广州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也不属于天河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只是员村街道办事处的聘用人员,所以不能纳入城管系统。 “这样的认定意味着,即使死者家属起诉也只能把那四名城管人员当成被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没有相关责任。”城管系统那位知情者说。 一位曾接近过警方的人士对此心存异议。据他介绍,警方介入此事调查后不久,其内部网对此案的备忘简报中,曾提到是“天河城管”与李月明发生纠纷,并称“李月明因体力不支倒地身亡”。 “至少此通报透露的信息表明,‘7·20事件’与城管系统还是存在着某种关联的。”这位人士说。 昨日下午,记者就警方初步认定一事向天河公安分局求证。该局政工部负责人并未否认“7·20案初步定性为普通刑事案”的说法。但他表示,相关情况的通报已归口天河区委宣传部。 “目前我们还没有新的情况可以通报,区委这几天在开会,非常忙。”昨日下午3时许,天河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吴培楼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死者家属称有压力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死者姨妹葛云飞(化名)的手机,她在电话中称:“感谢媒体帮助,但现在我们有压力,不方便采访。”随后,对方挂断了手机。此后再拨,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李月明死后的第二天,也就是7月21日,他的妻子葛润兰和12岁的儿子被天河区政府安排住在员村金雁宾馆内。因有专职人员24小时陪护,记者希望采访葛润兰的要求再次遭到宾馆工作人员阻拦。 一目击者回湖南老家 昨天下午,欧阳南风的丈夫告诉记者,欧阳南风已于近日回了湖南老家。“是她自己提出要回去的,本来是想出面为李月明的家属作证,但我们担心遭人报复。”欧阳南风的丈夫说。 欧阳南风曾是“7·20”事件目击者之一,7月20日下午5点多,她在员村新街12号居民楼301室当临时工,目睹李月明及爱人与一名穿城管制服的男子在301室门口打斗。 欧阳南风的丈夫最后向记者打听起案件的进展情况,并表示如有需要,可以随时找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