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当劳当场播放监控录像(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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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07:24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18岁的北师大女学生小张在学校门口的麦当劳就餐时,不但丢了手机,还被人打伤。小张称麦当劳店员在她被抢挨打时袖手旁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交涉无果后,她把麦当劳告上了法庭,要求餐厅赔偿她各项损失4800余元,并公开致歉。昨天上午9点,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小张和母亲于女士及另一位代理人一起坐在原告席上。小张说,今年2月9日下午,她与同学小王到北师大东门路西侧的麦当劳餐厅就餐。当时她把随身带的小包放在旁边的桌面上。后来一外地男子过来从包里掏出她的手机揣进自己兜里。她气愤地大喊:“你为什么拿我手机?”这时另一男子也过来,双方发生争执。她与小王一边与对方争斗,一边用手机报了警,同时高声呼救。后来一名歹徒掏出匕首,小张紧追其后,在餐厅门口揪住了歹徒握刀的手,歹徒回身一巴掌打在她左脸上。小张的同学也被踹了一脚。两名歹徒趁势逃走。事发后小张被医院诊断为左面部软组织损伤、左胸软组织挫伤。 令小张及其家长气愤的是,事发过程中,被告员工没有一个人站出来阻止,都在一旁观望,使得歹徒顺利从店内逃走。小张认为,被告作为一个餐饮机构,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应保障其餐厅就餐的原告的人身安全。在事发时,被告并未尽到相关保障义务,使原告的人身和财产遭到侵害,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庭审中,麦当劳的代理人答辩称,小张所诉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整个事件发生时间很短,只有一分多钟,而且餐厅员工已有介入。只不过因不了解双方争执的情况,又非专业人员,所以不能对事件性质当即作出判断,因此无法采取措施控制事件发展,否则可能被另一方诉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他们还强调,当时没见到外地男子持刀,也没有大打出手。麦当劳方面认为原告诉讼请求与事实有差距,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麦当劳还把设备搬到法庭,播放了当时的监控录像。从画面来看,摄像头是来回扫描式监控,不是定位摄像,也没有声音。画面上反映出的情况比较简单,时间只有一分多钟。 经过一上午的庭审,原被告双方都有调解的意向,但此案并未当庭结案。 摄影/常亮 作者: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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