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同居男友写欠条 法院判决为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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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07:4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随州一女子胁迫同居男友写下6万元的欠条,并告上法庭索款。随州市曾都区法院29日判决欠条无效。 2001年2月,女青年张某和王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并同居生活。后来两人闹纠纷,张将王锁在自家,次日逼王写下6万元欠条。随后,张将欠条落款时间2003年1月1日改为2002年10月1日。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提供的欠条系其用胁迫手段而得,属无效民事行为,且时间有明显改动痕迹,驳回了张的诉讼请求。(随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