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封存违规购置公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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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07:56 潇湘晨报 | |||||||||
本报衡阳讯近两日,衡南县县委、县政府采取措施全面清查公车消费情况,坚决纠正公车消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相关负责人,并从制度上完善公务用车购置使用管理办法。7月26日,本报以《财政穷县财大气粗买公车》为题转载了新华社关于衡南县公车消费不断升温的报道。媒体的报道引起了衡南县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7月26日当天,衡南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分别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就新闻媒体报道该
在此基础上,衡南县委、县政府痛下决心,目前,已经和正在采取四条整改措施:1.从现在开始坚决冻结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所有车辆申购;2.坚决封存违规购置的公车。对县粮食局、县畜牧局等6个单位购置的6台档次较高的小汽车一律封存,听候处理;3.坚决拍卖更新下来且能使用的旧车。对尚能使用的旧车一律拍卖,拍卖后得款按该车购置时购车费用来源归还,即凡属财政拨款购置的一律返还财政,属单位自筹经费购置的一律返还原单位;4.坚决处理有关违纪负责人,并通报全县。同时切实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公务用车。 衡南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和使用管理明确了十条具体规定,印发给县级领导和副科级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严格实行编制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使用标准;购买公务用车严格按程序审批;购买公务用车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按规定更换公务用车;严格通过正常渠道筹措购置公务用车经费;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职能部门严格把关;严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本报通讯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