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实行孤儿家庭寄养 尝试下岗职工和孤儿双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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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14:28 新华网 | |||||||||
深圳5个下岗员工家庭日前与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和深圳市劳动部门签订了《家庭寄养协议》,收养10名福利中心轻度残疾的孤儿。 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有关人士介绍,深圳自5月份实行孤儿家庭寄养以来,已经收到了130多份申请,到昨日已经有53个孤儿找到了新家。
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在实行孤儿家庭寄养开初,发现一些下岗人员家庭有收养孤儿的意愿,遂与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尝试在下岗员工家庭中挑选合适的寄养家庭。 这位人士介绍,深圳社会福利中心至今共收到了50多个下岗员工家庭的书面申请,经过筛选和家访,最终确定了5个下岗员工家庭。这些家庭全部是“妈妈”下岗在家,“爸爸”有稳定工作且月收入在3500元以上,自己的孩子都是读高中以上,并且每个家庭都有住房。 按照规定,除了寄养孤儿的生活、医疗和教育费用由政府负担外,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每个月给每个寄养家庭劳务费用600余元。考虑到下岗员工的实际情况,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按照《深圳市困难失业人员托底安置管理办法》的规定,每月给每个下岗员工家庭发放托底安置工资900余元。 孤儿有了家,下岗员工告别了失业状态,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有关人士表示,希望这个尝试是一个双赢的局面。(见习记者古宁记者刘启达)(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