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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女大学生状告麦当劳就餐遭抢员工袖手旁观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08:3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报业网新华社北京8月1日专电(记者李京华)北师大女大学生小张在麦当劳就餐时,不但被偷了手机,还被小偷打伤。小张认为麦当劳店员对她被抢挨打袖手旁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这位18岁的女大学生把麦当劳告上了法庭,要求餐厅赔偿她的损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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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张起诉称,今年2月9日下午,她与同学到北师大东门路西侧的麦当劳餐厅就餐。用餐时小张发现两名男子盗窃其财物,发现时包中手机已被偷走。发现后,小张与同学一边与盗窃者争斗,一边用手机报了警,同时高声呼救。但事发当时餐厅员工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阻止。在这种情况下,歹徒持刀对小张和同学大打出手,并在没有店员阻拦的情况下从店内逃走。

  事后,小张被医院诊断为左面部软组织损伤、左胸软组织挫伤。由此造成精神恍惚呈惊恐状,无法进行正常的学习生活。小张认为,麦当劳作为一个餐饮机构,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应保障餐厅就餐人的人身安全。在事发时,麦当劳并未尽到相关保障义务,使原告的人身和财产遭到侵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小张要求麦当劳赔偿手机、医疗费及其它损失共计4815余元。

  庭审中,麦当劳的代理人答辩称,小张所诉的内容与事实不符,由于整个事件发生时间很短,被告未来得及干预事件,当时餐厅员工不了解双方争执的情况,不能对事件作出判断,无法确定争执原由,因此不可以采取措施控制事件发展,否则可能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麦当劳餐厅内有提醒顾客防盗的警示牌,也有警示广播,已尽到合理范围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原告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是第三人造成的,而不是餐厅提供的用餐服务造成的。被告当时已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被告认为原告诉讼请求与事实有差距,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来源:合肥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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