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奖励市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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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21:3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新华网上海8月1日电(孙国富尹小丽)从8月1日起,上海市民如发现身边有动态交通违法行为,可用照相机、摄像机进行拍摄,并向上海市交巡警总队交通违法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经过核实确认后,警方将给予举报者20元/起的奖励。 所谓动态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逆向行驶、违法变道、路口不按规定行车、违法掉头等,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对交通安全畅通危害较大,而执勤民警查获又较难。上海交巡
据介绍,举报人在第一次送证据材料时,必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举报中心注册登记,由举报中心对其身份进行备案,委托他人不予接待。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一月一结算,每人每月举报数不限,但每月奖励限额1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