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难”就业享四项“利好”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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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01:05 大连晚报 | |||||||||
8月1日起,我市公益岗位就业政府包社保、国企大龄失业者政府包岗位补贴、将退休大龄失业者养老有照顾、就业转失业人均1200元培训补贴“老大难”就业享四项“利好”政策本报记者马嫱 记者昨天从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8月1日起,大连市对大龄失业人员再就业开始执行新的“利好”政策。
公益岗位就业,政府包社保 列入辽宁省2003年公益性岗位计划的大龄失业人员,在市内四区治安巡防岗位就业的,月工资提高到500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市财政全额补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其他人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市财政给予40%的岗位补贴;按单位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市财政按70%补助,采取先缴后补的办法;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国企“老大难”,政府包岗位补贴 省2004年岗位开发计划指标重点落实到位于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金州区、普兰店市、瓦房店市等地区的大连市属国有、集体企业的大龄失业人员和各地企业军转干部中的下岗失业人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市财政给予40%的岗位补贴。按单位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市财政按70%补助,采取先缴后补的办法;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即将退休大龄失业人员养老有照顾 到2004年底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大龄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养老保险按18%比例缴费的,自认定后次月起,市财政按上年市社平工资60%的10%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医疗保险以上年当地社平工资为基数,按6%比例缴费的,财政按缴费基数的4%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医疗保险补贴由市、区(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 就业转失业人均1200元培训补贴 大力开展再就业创业培训。对有创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按接受培训的就业转失业人员人数给予人均1200元的培训补贴。创业项目计划书经过专家咨询组论证合格的,优先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并取消反担保。再就业培训机构开展对失业人员的免费技能培训,按其培训失业人员人数和就业情况给予补贴。补贴方式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的,按规定标准的60%拨付培训补贴;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0%以上,按规定标准的40%给予奖励补贴。创业培训补贴、技能培训补贴和奖励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就业转失业人员参加免费再就业培训,每人每天给予5元的交通、午餐补贴,再就业培训机构先予垫付。培训鉴定合格的,由失业保险基金全额补贴,培训鉴定不合格的不予补贴。 作者:本报记者 马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