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用照相手机武汉暂不立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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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08:05 汉网 | |||||||||||
律师:要严惩的只是行为 目前,有媒体报道称,为制止日益泛滥的照相手机偷拍行为,深圳市人大正准备立法限用照相手机。7月30日,深圳市法制办传出消息“澄清”,目前尚未决定。就在越来越多的市民关心手机拍照是否立法限制的同时,记者昨从武汉市人大获悉:目前江城暂不立法。 典型案例手机锁定“婚外情” 35岁的黄某是一家大型上市公司的部门负责人,两年前和自己的初中同学李某结婚,婚后生活美满幸福。 从去年开始,黄经常以加班的名义很晚回家,还总以“公司需要拓展业务”为名到外地出差。更重要的是,他对妻子日渐冷淡,而和单位的女秘书已经同居。 今年初,李在一家餐厅突然发现了丈夫和一女人亲密的情景。次日,李某随即向黄提出离婚,并告到法院。 在法庭上,黄某对自己有外遇矢口否认,法院认为李必须提出相应证据,否则不予支持。 后来,李某取得了大量证据,其中有一张黄与情人在一起幽会的照片,就是李使用手机拍到的。 在庭审过程中,考虑到照片可能会对当事人的名誉构成伤害,因此汉阳法院没有公开审判,而黄在证据面前也承认了自己的婚外情,答应和李离婚。 另据市检察院透露,近日,在刑场上竟有市民使用手机拍照,遭警方当场驱逐。 法官定位手机取证慎之又慎 一名长期从事婚姻审判的汉阳法院法官说,目前,尽管当事人取证的难度很大,但法院在采用证据方面非常慎重,特别是对用手机等可以偷拍的器材获得的证据,更是慎之又慎。 这位法官还说,即使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要采用此类证据,也要考虑到对当事人的影响,要么对当事人不构成侵害,要么将对当事人的侵害减少到最小。 两性看法赞成立法女性多于男性 昨日,记者还就“是否赞同武汉立法限用照相手机”对数十市民随机调查,发现大部分女士都认可此办法,而男士中表示“无所谓”者居多。 “照相就仿佛在打电话,怎么知道他是不是在偷拍”,市民余小姐对时下“大兴其道”的照相手机非常担忧,她说,由于手机拍照有很强的隐匿性,很难保证自己的隐私不会被这个小玩意而泄露。 “一想到自己走在马路上,周围可能有许多手机上的摄像头正悄悄地对准自己,就会浑身不自在。要是一旦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偷拍,甚至被公开或发表在什么地方,那就更惨了”,市民刘女士的话代表了很多女性的观点。 而以市民朱先生为代表的众多男士则称,照相手机是高科技产品,立法限用有点太夸张,没有必要。 律师声音立此法是“作秀” 湖北斯洋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保同认为:作为照相手机本身是没有危害性的,只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将它用在了不恰当的地方,如因此而限制使用,其立法的合法性值得怀疑。 他说,任何一个产品如果使用途径不当,都可能对人造成伤害,政府主管部门更应考虑的是如何加强管理,认真疏导,“一棒子打死”的做法是不值得提倡的。 他甚至认为:如深圳真的立法成功,此举“作秀”成分很大。 湖北佳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冯飚比喻:不能因为水果刀可以切西瓜,同时也可以杀人而禁用,照相手机也是此道理。 他说,没有照相手机前,一些人照样用各种方式偷拍。这不是“好事者”用什么途径偷拍的问题,而是国内对偷拍行为缺乏有力的惩戒。作为立法部门应该关注的不是对某个产品或途径予以限制,而是对偷拍行为予以严厉制裁。 照相手机偷拍行为到底应不应该立法限制,欢迎广大读者致电晨报新闻热线85777777参与讨论。 采写/记者王川 通讯员冯明 摄影/记者石一(来源: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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