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育夫妇状告市妇幼“非法行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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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09:28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陆诚)花了近2万元却未能获得试管婴儿的刘先生(化名),最近把市妇幼保健医院告上法庭,理由是该院“非法行医”、“侵犯患者知情权”。刘先生称,他事后才了解到,市妇幼保健医院根本就没有资质做试管婴儿手术。 32岁的刘先生结婚已经5年多了,由于妻子输卵管有问题,多方求医却一直没怀上孩子。今年3月初,他们来到市妇幼保健医院生殖不孕治疗中心求诊。医生告诉他,他可以通过
医生的话点燃了刘先生两口子的希望。从3月20日起,刘先生的妻子就按医院要求接受药物促进排卵治疗,在10多天的时间里,他妻子累计注射各种药剂30多针,陆续交纳各项费用1.8万多元。4月3日,刘先生夫妇来到医院,分别进行了取精和取卵手术。 谁知第3天,夫妇两人再去妇幼保健医院时,医生告诉他们,刘先生的精子穿透力不强,试管婴儿失败,要想得到孩子,得等3个月后再来做第二代手术。 做了10多天的治疗,钱也花了,苦也吃了,最后还是没得到孩子,刘先生夫妇非常伤心。然而,今年6月,刘先生在江苏省卫生厅网站上查资料时偶然发现,在今年1月5日颁发的《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的通知》中,公布南京只有江苏省人民医院和鼓楼医院获准可以开展试管婴儿治疗项目,市妇幼保健医院根本不在公布名单内。刘先生不放心,又到省卫生厅有关部门咨询,最后结论仍然是南京市妇幼保健医院没有资质做试管婴儿手术! “如果市妇幼保健医院一开始就跟我讲明情况,我可以选择到比较权威、有资格的医院做,即使同样因为医学风险,还是不成功,我也心服口服。但现在妇幼保健医院根本没有资质,完全属于非法行医,我们很难确认手术失败究竟是技术问题还是治疗风险问题。”刘先生说。 前不久,刘先生夫妇将市妇幼保健院告上法院,要求对方退赔医药费2万元,赔偿身体伤害及精神伤害各2万元,总计6万元。据悉,白下区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将在近日开庭。 (编辑 思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