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工指控日经理强奸续: 女工发表抗议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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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09:44 南方都市报 | |||||||||
南方都市报讯 深圳沙井小林塑胶制品厂女工王娟(化名),指控本厂日籍经理对其强奸未遂至今尚未水落石出。昨日(8月1日),王娟通过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向深圳各媒体发表了一封公开信,表达她对小林厂致媒体的公开信的几个观点。 据了解,此事经媒体公开后,引起广大网民关注,大家对此纷纷发表看法。近日来,深圳警方也再次找到王娟了解案情,但警方目前未向外公布案情的最后结果。昨日,经王
记者看到,题为《关于对“株式会社小林(日本总部)致媒体的公开信”的回应》的文章,其内容大致为:首先,王娟对媒体和公众给予她的关心表示感谢,对一些人怀疑其另有动机感到伤心。她表示,自己只有一个很单纯的动机:那就是站出来举报犯罪嫌疑人,不让自己再受到伤害,不让其他女工友再受到伤害,她从来没有想过要钱私了,否则就不会报案,更不会诉诸媒体。 对于小林厂的公开信,王娟认为,这并不是真的向深圳市民道歉,特别是第三点,“我们相信中国警方一定会公正地处理此事,还案件真正的受害者一个公道”这句话,有影射她陷害田山雅成之嫌,这是对她人格尊严的侮辱,她对此表示抗议。王娟表示,田山雅成利用其工厂总经理的身份和职务便利,在厂内干部宿舍,两次以谈公事为名,对其施暴,厂方对此难辞其咎。 另外,她认为自己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期间,不应属于旷工。 对此,两位代理律师表示,他们支持媒体对此事的追踪报道,但希望能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此外,本案是公诉刑事案件,依法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在侦查终结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不存在私了的问题。记者 梁永建 实习生 潘晓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