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低龄化正在“升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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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10:04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杨明安 实习生 张梅兰通讯员张静)日前,硚口区法院通报:今年,该院受理的40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21件因网络而起!法官提醒,警惕未成年人利用网络犯罪。 据分析,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特点有:年龄偏小,平均17岁,最小15岁;中途辍学的居多,80%以上的未成年人仅为初中文化程度;业余生活兴趣单一,主要为上网聊天,玩电
案件分析显示,因上网聊天导致故意伤害事故增多。譬如曾某,因网上聊天与潘某发生纠纷,为此,曾某邀约同伙将正在上网的潘某砍成重伤。另一案件中,因受暴力网络游戏的影响,一未成年人因为对网吧工作人员泡的方便面不满,竟邀人打砸网吧。 对此,法官建议,继续加大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发动全社会积极举报黑网吧,坚决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同时,学校及社区应提供安全的上网场所,引导未成年人文明上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