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学生就业中介服务费下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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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10:42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8月1日起,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在接受毕业生和有关单位委托提供就业服务时,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将按新标准执行。近日,省物价局公布了有关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据悉,该实施细则明确了毕业生、用人单位在查询各种就业信息、代办与毕业生就业有关手续以及代理学生出国政审等10个方面的收费标准。其中,针对学生的项目收费从5元至
据了解,与此前的收费标准相对比,新收费标准取消了“毕业生择业登记”(6元/次)、“学生委托保存档案”(15元/月)、及“毕业生就业能力测评服务”(100元人/次)等3个项目,同时增加了“代理境外学历证书鉴定”项目。另外,新的收费标准还对3个项目的价格进行了下调,如“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登记”项目从10元/次下调为5元/次;“代办与毕业生就业有关手续”项目从150—200元/次统一调整为150元/次;“代理毕业生学历证书鉴定”项目从70—200元/次下调至70—150元/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