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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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12:26 南京日报 | |||||||||
【金陵晚报报道】万和热水器的“宣传单”与实物不符遭投诉,厂家因此赔了顾客200元。但让卖出该热水器的促销员倪燕十分委屈的是:这200元由她全部承担,从她的工资里扣了。 5月22日,一位姓孙的顾客到倪燕负责的柜台买燃气热水器。孙某一边听倪燕的介绍,一边看放置在柜台的万和热水器宣传折页。该宣传折页上介绍有一款热水器具有四季型火力
经调查,孙某反映属实。原来,厂家生产时,液化气型上设有四季型火力系统,而管道煤气型上只有冬夏型火力系统。孙某家使用管道煤气,买的热水器自然只有冬夏型火力了。由于产品宣传单对此事只字未提,孙某认为这是虚假广告,侵犯了他的知情权,要求赔偿。厂家最终赔偿孙某200元。原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解决了,可是让倪燕感到震惊的是,前两天自己领到的工资少了200元:这是产品宣传单上的错误,怎能把这200元赔偿金全部加在她头上呢?她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就500元啊。倪燕还告诉记者,此前很多顾客都因为产品宣传单的错误,买错了热水器,那时促销员也被扣钱,但大都只有30元左右。 昨天下午,记者和倪燕来到万和热水器南京分公司。对于扣倪燕200元工资,该公司谭经理的解释是:这款热水器只有液化气机型是四季型火力,此事公司在促销员的培训会上一直强调,所有的促销员都应该知道。倪燕在促销时没向顾客说明,由此带来的损失当然该由她负责。 记者追问:产品宣传单没有将两种型号的区别讲明,造成很多顾客不知情下买错热水器,这算不算虚假广告?厂家为什么不修改宣传单呢?谭经理指着广告单上一行小字,“本折页产品图片仅供参考,万和公司保留更改产品设计与规格的权利。”广告没有问题,他们只会对促销员加强培训。实习生 黄霞 金陵晚报记者 钱建芬 (编辑 爱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