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回执寄出晚了十天,消费者要向保险公司赔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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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12:26 南京日报 | |||||||||
【金陵晚报报道】 只因购买保险的回执寄出晚了十天,电动车被盗窃后,消费者不仅得不到理赔,还要倒贴给保险公司钱? 今年2月29日,陈小姐在达美广场买了一辆大陆鸽电动车。在营业员的介绍下,陈当时就凭买电动车的单据,又购买大陆鸽电动车失窃险。
6月29日,陈小姐的大陆鸽电动车被窃。第二天,她到南京大陆鸽销售有限公司登记,办理索赔。对方提出,陈小姐需要出示保险回执挂号信凭据,才能确定是否已正式投保。陈说,她在3月10日将保险回执以挂号信寄出,可凭据早就扔了,现在根本找不到。 随后,工作人员查到,陈确实已寄出了保险回执,但比规定时间迟了10天,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迟一天要扣一百元。销售人员还告诉她,该保险的赔偿金最多就是1000元,她购买的保险不仅无用,可能还要倒贴给保险公司钱。 陈小姐告诉记者,可能这件事她有一定责任,但对于“保险回执需在购车次日就寄到南京大陆鸽销售有限公司”的规定,她是事后才得知的,之前她只是在某天翻看材料时,才知道保险回执要寄出。而买电动车后,营业员并没特别提醒,且在回执附后的条款上,亦没有说明若不按时寄出,就不予办理索赔或者要扣钱的规定。陈认为自己十分冤枉。 南京大陆鸽销售有限公司顾主任解释说,这一规定是总公司和无锡人寿保险公司共同制订的,他并不十分了解,不能对记者解释过多。而电动车保险金的赔偿情况,也是由无锡人寿保险公司具体进行处理。顾说,他们会立刻把陈小姐的材料寄到无锡人寿保险公司,通过协商解决。陈小姐可能拿到的赔偿金会少一点,但绝不会倒贴钱。实习生 刘海红 金陵晚报记者 于飞 (编辑 爱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