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级部门颁发下级单位撤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4:0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本报记者周牧 一份上级行政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却被一个下级单位撤销。对此,郫县购房户老夏纳闷了。
百姓状纸 谁动了我的房产证? 2002年5月28日,夏恩树购买了郫县德源工程开发处开发的位于德源镇的住房一套。当年6月28日,夏恩树取得了由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填写,由郫县人民政府加盖了印章,发给的“村镇房屋所有权证”。不料,他的房子被当地人李某强行占有。 为了将房屋收回,夏恩树于2003年9月12日向郫县法院提起诉讼。此时,郫县城乡建设局下属的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发出了暂时撤销夏恩树的村镇房屋所有权决定书,致使该案件停审。2004年5月12日,夏恩树将郫县城乡建设局告上法院。 两方说理 城建局:村镇办当时“请示”过 夏恩树:哪有先斩后奏的请示? 郫县城建局称,因为有关人员在办理产权时有违规行为,村镇办当时在向政府请示后,共撤销了包括夏的房子在内的5套房屋的产权证。 “请示?哪有先斩后奏的请示?”昨日,夏恩树的代理人罗明发告诉记者,村镇办的请示是在2004年3月31日作出的,而早在2003年12月18日《决定》就已经作出了。 目前,此案还在郫县法院审理。本报将继续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