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伤男婴“命根”医院赔偿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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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6:0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吴涛实习生魏娜)本报曾报道的“男婴命根在医院被割伤”一案有了结果。记者昨天获悉,福田法院已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医院向受伤男婴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702元。 2003年8月11日凌晨,原告方钟某的妻子在深圳某医院分娩一男婴。当男婴被抱出产房时,在其阴茎上发现有一半月形的伤口,院方承认是医生误伤。次日,院方为男婴做了缝合
法院经审理认为,男婴阴茎操作是由院方在接生过程中失误造成,由此产生的该项医疗费及床位费由院方承担。参照相关赔偿办法酌情将精神抚慰金定为5000元,共计10702元。 判决作出后,男婴父亲钟某认为赔偿数额太少,表示要上诉。 作者:记者吴涛实习生魏娜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