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行为属于事后防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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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7:36 潇湘晨报 | |||||||||
的哥被劫后驾车撞死歹徒,这种行为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认为,正当防卫所实施的时间只能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本案中歹徒的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的哥不能再实施正当防卫。对实施完毕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的行为,刑法理论称为事后防卫,事后防卫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律师认为,本案中的哥的主观目的对案件有一定的影响,又分3种情况:
1.如果的哥是很气愤,故意将劫匪撞死,那这种行为可能涉嫌故意杀人。 2.如果的哥是想抓住劫匪,但又怕其手中的刀,故意撞伤对方便于抓住他,因车速过快酿成悲剧,那的哥可能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3.如果的哥仓惶追歹徒,无法控制车速,导致车冲上台阶,则的哥涉嫌“交通肇事”罪。 的哥到底属于上述哪种情形,还有待于公安部门查明。的哥能够及时报案,可以认定为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记者陈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