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职业懒汉”成城市痼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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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7:43 大连日报 | |||||||||
本报讯(包记者)今年8月是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一周年,新的救助制度鲜明地体现出“自愿”、“无偿”的特点。一年来,我市街头乞丐有增无减,他们中大多都是职业乞丐。8月2日,本报记者随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上街劝导,目击了街头职业乞丐不进救助站的尴尬场面。 9时50分,在秋林女店门口,安徽省张某和妻子带着7岁的女儿和4岁的儿子向行人乞讨
10时20分,在胜利广场靠近中山路边的步行道上,自称19岁家住山东省菏泽市的青年王某,右小腿弯曲成“U”字型,屁股底下用轮胎外带捆着行走乞讨。他告诉记者,他来大连还不到3天,而附近女清洁工说,这名青年至少在这一带讨要10天了。救助站工作人员劝导他去救助站,王某不假思索地说:“我不去,明天就回家去。” 11时10分,安徽省岷县14岁的吕华(化名)和5岁的弟弟正在乞讨时,进入了记者视线。在劝导员的劝导下,记者跟着小哥俩来到他们每月260元钱租的位于中山区前进街的房子。吕华说,他们一家都靠乞讨生活,他已经乞讨4年多了。他告诉记者:“我们家吃的穿的都不缺,就是花钱紧张,要点钱,我好念书。”正说着,一个留着长胡子的人走进屋子,自称是孩子的父亲。叫他领着全家去救助站,他根本不予理睬。 市救助管理站负责人说,职业乞丐实际就是从事一种“懒汉职业”,利用市民爱心获取钱财,他们的特点就是都不进救助站。而救助站现在也不能硬拉他们去,法律不允许采取强制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