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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栓竟被“圈”进家门(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7:56 扬子晚报
住户私自装的门将消防设备圈了进去。

  昨天,在热心市民陆先生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了洪武路333号的金宝花园4号、5号两幢28层楼房,所见不禁让人倒抽一口凉气。

  消防栓被圈进“私人空间”

  从4幢的顶楼开始,一层层走到底楼,几乎70%%左右的楼层,都看不到消防栓,原因很简单:消防栓窗口都被楼道里住户私自搭建的门给“圈”进了“私人空间”!有居民反映,5幢的情况“比4幢更严重”。

  记者从房屋设计的图纸上看到,这里的结构应当是这样的:电梯对面是安全通道,左右拐弯有两条通道,通道顶头是住家,消防栓就设置在通道上,而放置有线电视、卫星电视的主干线和分线的弱电井就设置在住家旁边。现实的情况是,一些住家私自将房门前移了大约1米,把本来该是公共用途的弱电井变成了私人储藏室。还有住户为了进一步扩大空间,把门搭在了通道上,把消防栓圈进了自己家。更有甚者,干脆在通道拐角处搭一大门,把整个通道据为己有了!

  记者了解到,这幢楼里面有很大一部分是一些食品类企业的直销点,圈占出来的空间成了他们的储藏室。

  打过官司,但未引起重视

  2002年底,就住户圈占消防栓一事,两家邻居曾经打过官司。白下法院判决违章设置房门的一户将房门“恢复原状”。记者在这两户门口看到,被拆除的房门痕迹犹在,足足向外延伸了95厘米,把整个弱电井“包”了进去。在被告的辩词中有这么一句话引起了记者的注意:“我们这样将弱电井包起来的做法是有安全保障的……金宝花园大多数住户都是将弱电井包起来的。”

  把放置电缆的弱电井包进门,如果电缆出现险情,相关人员不能及时进入排除的话,后果不堪设想。而把消防栓圈进自己家的行为,更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章第21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圈占消火栓”的规定。从我国的消防能力讲,16层以上的高层建筑如果失火就已经很难扑救,金宝花园这两幢28层的楼房实在是属于“高危”。

  消防系统竟已“瘫痪”两年

  那么这些楼里的违建到底应该谁来管?物业管理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公司接手金宝花园是在两年前,接手时这里的消防设施就处于“瘫痪”状态。目前物业公司正在“积极进行有关工作”。白下区消防科则表示,如果居民发现有影响消防工作的隐患,“是属于派出所管的可以向当地派出所举报。”而市容部门,显然无法管理藏在大厦里的“违建”。本报记者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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