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骚扰暗算冤家 关老师贴帖诬同事有“断袖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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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8:56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只因同事间工作矛盾,竟将对方个人信息张贴于同性恋网站,致使其多次受到同性恋者的骚扰。昨据锡山法院透露:这起特殊的名誉权纠纷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关某以在当地镇政府和所在学校宣传公告栏内张贴调解书的形式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 据法院透露:原告与关某在同一学校任教。因工作上有矛盾,关某于2004年1月初将原
法院经审理认为,名誉是指自然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综合评价,侵犯名誉权就会相应降低受害人在其社会生活中所受到的来自于他人的综合评价。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蒋广新、蔡永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