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为燃气管理立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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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9:01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杨倩)为进一步整顿燃气市场,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燃气安全运行,8月1日,石家庄市正式实施有关管理办法,对燃气规划、建设、经营、使用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据了解,目前该市已由单一的液化石油气发展成为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三种气源并存的格局,燃气用户近60万户,市区气化率接近100%。但由于种种原因,燃气管理上还
为规范和解决燃气发展中的各种问题,该市对燃气工程的规划和建设、燃气经营、燃气设施及燃气器具、燃气使用以及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理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规定明确要求燃气工程建设要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开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建设单位改装、迁移或拆除燃气设施的,应报规划部门批准,由燃气经营企业组织施工等。此外,对于发生争议较多的燃气用户与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计量装置和计量的准确度等问题也做出了规定,划清了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