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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不良反应趋势上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14:49 今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振宁)记者从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获悉,根据对本市第二季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分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2004年第二季度用药安全提示,供广大市民及医疗机构进行参考。

  据了解,中心第二季度共收到25个单位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表105份。其中医疗机构报表96份,药品生产企业报表9份。涉及的药品共十二类60个品种,其中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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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44例,占42%;中药制剂30例,占28.6%;中枢神经系统、血液系统用药各8例,分别占7.6%;激素与维生素营养药各6例,分别占5.7%;泌尿系统用药5例,占4.8%;消化、循环系统用药各4例,分别占3.8%;酶类制剂及其他药物6例,占5.7%。抗菌药合理使用受到重视

  在抗菌药物的报告中通过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途径用药的有40例,占抗菌药物的91%;口服制剂只有4例,占9%。喹诺酮类有15例,甲硝唑11例,头孢菌素类8例,克林霉素5例。不良反应的主要表现为过敏性休克、寒战、呼吸困难、心悸、血压下降、皮肤过敏、皮疹、瘙痒,胃肠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疼等。

  随着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宣传活动的启动,增强了全社会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安全意识。很多医院建立了使用第三代头孢菌素注射剂用前皮试制度,严格执行对未进行皮试的患者不予使用口服青霉素类制剂的措施。中药不良反应呈上升趋势

  中药制剂的不良反应报告为30例,占28.6%;其中通过静脉滴注用药的有27例,占中药不良反应的90%,口服用药的有3例,占10%。通过静脉滴注用药出现不良反应的主要表现为过敏性休克、寒战、高热、呼吸困难、心悸、血压下降、皮疹、瘙痒等;口服用药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皮疹、瘙痒、心悸、恶心等。

  葛根素注射液的不良反应报告呈上升趋势,葛根素注射液是由豆科植物野葛的干燥根提取的一种异黄酮单体葛根素所制成。临床广泛用于治疗缺血性脑血管病、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病毒性心肌炎、视网膜动脉阻塞、突发性耳聋、慢性肺心病等多种疾病,目前在医院普遍使用。第二季度收到了来自4家医疗机构对使用不同生产企业的葛根素注射液后出现的6例ADR报告,发热、皮疹、瘙痒为主要ADR,出现症状后一般都能得到控制和自行消失。ADR大多发生在50岁以上的用药者。

  黄芪注射液是由豆科植物黄芪的干燥根提取的甲苷等制成的注射液。具有扶正固本、补中益气的功效,临床上广泛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肝炎及其他因免疫功能低下所引起的疾病。第二季度收到了6例ADR报告,其不良反应的主要表现为寒战、高热、心悸、呼吸困难、血压下降的过敏样反应,患者的年龄多在50岁以上。

  除上述中药制剂外,第二季度还收到灯盏花注射液不良反应3例、生脉注射液不良反应2例,艾迪注射液不良反应2例,其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头痛、胸闷、寒战、高热、心悸、皮疹及过敏性休克。

  在口服制剂方面,中心还收到有关精制银翘解毒片(含化学药品的复方中药制剂)的不良反应报告,其ADR的主要表现为过敏性紫癜,另外我们还收到一些患者反映服用精制银翘解毒片后出现皮疹的情况。患者普遍存在不正确的观点,认为此药是纯中药制剂,多吃无碍。还收到小金丸致严重药物性皮炎1例。已通报品种被再次警示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第2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中已对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的安全性问题提出了警示,第二季度中心还是收到有关此药的不良反应报告2例,其主要ADR表现为寒战、高热的过敏样反应。第3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中已对右旋糖酐40(低分子右旋糖酐)提出警示,第二季度中心收到有关此药的不良反应报告2例,主要ADR表现为发热、头痛。

  藻酸双酯钠注射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中心接到医疗机构上报的患者李某在使用藻酸双酯钠注射液时出现过敏性休克而导致须住院治疗的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经核实、分析后中心认为:该反应很可能为此药引起的严重不良反应。2004年1月至今,中心数据库中收到的有关藻酸双酯钠注射液的不良反应报告6例,其中2例为过敏性休克、2例为肌肉抽搐、2例为双手麻木。同时也收到一些患者使用藻酸双酯钠注射液后出现不良反应的电话报告。患者使用该药后的ADR表现主要为过敏性休克、心悸、胸闷、四肢肌肉抽搐。

  伏格列波糖片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第二季度收到1例严重不良反应病例为口服伏格列波糖片后出现肝酶升高而导致住院时间延长的报告。经核实后中心认为:该反应为此药已知罕见的不良反应。提醒有关医疗机构在使用该药品时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密切观察患者用药过程中的肝功能变化,有肝、肾损害的患者慎用,以确保用药安全。有新药品不良反应快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目前有些药品的说明书或标签中未有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有的患者使用后出现不良反应,往往被误解为新的疾病。有的制药企业和药品零售药店还以此为据欺骗广大消费者说此药是没有不良反应的“好药”。因此,中心提醒有关单位和患者,在使用类似的药品出现不良反应后,应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程序,于不良反应发生之日起15天内向天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电话:2722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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