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还贷被拒 研究生状告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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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07:43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昨天,研究生小陈,起诉工商银行新街口支行要求延期还贷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银行方面甩出了不同意小陈延期还贷的“重磅”理由:小陈贷款时就读的大学,因为助学贷款不良率超过了20%已经被“停牌”,所以新街口支行从减少市场风险考虑,不同意小陈延期还贷。 2000年小陈考上北京某大学之后,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新街口支行申请助学贷款,
昨天,工行代理人提出了几个理由不同意小陈延期还贷。该代理人说,而且人民银行规定申请贷款的学生必须在毕业四年后还清贷款,按照小陈毕业两年后又考取研究生的情况,肯定无法在四年内还清贷款。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小陈对记者说,他对打赢官司并不乐观,但是他希望他所恪守的自立、诚信的做人原则,能够被银行所理解。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