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散发小字报 侮辱前女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08:58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据新华社上海8月3日电(杨金志李学兵)上海一名男子因为女方和他分手,便书写、散发内容下流、侮辱对方的小字报。法院最近对这起案件做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朱某赔偿原告王某精神损失费8000元,并在法院的监督下向王某书面赔礼道歉。

  2003年初,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朱某并谈起了恋爱,同年4月起两人住在了一起。在共同生活的日子里,双方为生活琐事经常发生争吵。2003年6月,王某离开了朱某。

联想夏令营口号征集 你的网络游戏联盟
眼急手快连连看 展示时尚,飞扬青春

  从2004年初起,朱某开始写小字报。小字报上详细地写了王某的名字、住址和身份证号码,内容极尽侮辱性,不堪入目。并将小字报在王某前夫所住的小区、居委会和住房走廊四处张贴。王某不堪忍受侮辱,于2004年6月将朱某告上法庭。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杨金志 李学兵

  (来源:南国都市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中国互联网统计报告
饶颖状告赵忠祥案开庭
影片《十面埋伏》热映
范堡罗航展 北京楼市
手机游戏终极大全
健康玩家健康游戏征文
环青海湖自行车赛
《谁是刀郎》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